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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4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年10月16日 12:1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教学管理、培养执行和质量监督的重要依据,为规范我校研究生的培养工作,确保培养质量,现就2024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安排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时间安排:1015—115日。

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如下: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人

时间节点

备注

1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学院、导师、学生

1015—17

学院协调导师组指导学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主要是选修课计划)

2

系统录入个人培养计划

学生

1018

学生根据导师组意见,登陆系统录入个人培养计划

3

学院系统审核个人培养计划

各学院

1021—22

各学院教学秘书在系统中审核学生个人培养计划

4

上报纸质版个人培养计划书

各学院

1023—24

各学院上交纸版个人培养计划书(院长、导师、学生签字)

5

学校审核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院

1025—113

研究生院审核系统和纸质版个人培养计划

6

个人培养计划书定稿、存档

学院、导师、学生

1145

各学院将学校审核通过的个人培养计划书存档

二、个人培养计划制定范围

2024级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农村硕师)。研究生名单及研究方向、导师等信息见附件 1(2024级研究生基本信息一览表)

三、工作要求

(一)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读研期间课程学习的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学院应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根据2024版培养方案,形成导师组,共同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合理确定课程门数和学分总数,避免漏选、错选必修课程,或因选课过多而完不成培养计划导致延期毕业的情况发生。

(二)各学院应根据师资和开课情况,整合资源,确定好各专业的方向选修课程,原则上同一方向所有研究生的方向选修课程的选定应保持统一,避免发生因选课人数不足导致无法开课等情况原则上方向选修课、专业选修课选课人数应大于3人方可开课

四、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的相关规定

(一)个人培养计划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一经确定,无特殊原因,不允许随意更改。

(二)个人培养计划书中研究生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等信息按附件1填写,确保填报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联合培养研究生应体现校内、外双导师姓名。

(三)“课程学习计划”的制定,总学分应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要求。

1.必修课程的制定

公共必修课、一级学科必修课、二级学科必修课、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方向必修课、必修环节、实践环节为必选项目,应完全按培养方案填写。

2.选修课程的制定

1)专业选修课、方向选修课的制定

专业选修课、方向选修课的制定在学院导师组统筹协调下完成。

教育硕士专业选修课中的“学科素养类课程”“教育专业类课程”“专业特色类课程”,以上3个选修课程模块每个模块须至少选修一门课程,且选修课程共计满足8学分。切勿漏选模块课程。

2)公共选修课的制定

2024级所有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均须进行公共选修课程的选定。每名硕士生公共选修课至少选修3(选课规则:2学分课程1门+1学分课程1门+交叉学科课程1门),学分总计4学分公共选修课统一在第二学期开课。原则上不允许选择与自己所修读学科类别相同的公选课。

3.补修课程的制定

1)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录取的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必须补修至少2门本科主干课程。。

2)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属于非师范专业的,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应补修至少3门教师教育类:《德育原理》《发展心理学》《普通心理学1》。

4.“硕士研究生课外经典文献阅读计划”的制定,由导师参考培养方案确定阅读文献的书目及阅读时间安排,阅读计划至少填写20个阅读书目。

5.“硕士研究生创新与实践培养计划”的制定,由导师确定“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的方式和计划学期。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活动可分为社会实践、科研实践、教学实践等(教育学学术硕士研究生的实践活动形式必须为教学实践,其他学科研究生不做统一要求),活动方式和计划学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的内容和计划学期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填写。

6.“学位论文工作计划”按模板中已填写的内容设定,不要做任何改动。

五、工作程序

(一)制定个人培养计划101517日)

各学院协调导师组指导研究生进行个人培养计划书的填报,建议导师组召开会议,公布培养方案,根据培养方案,为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重点是选修课的制定。原则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同一方向的学生其方向选修课程的选定应保持统一;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同一专业的学生其方向选修课程的选定应保持统一;农村硕师和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的选修课应尽量保持一致。

(二)学生系统录入个人培养计划(1018日)

学院组织2024级研究生于1018日进入“研究生教务系统”录入个人培养计划,只需录入“课程学习计划”中制定好的选修课程和补修课程(补修课程仅跨学科、同等学力或全日制教育硕士本科非师范专业的研究生需要录入,无需补修的忽略补修课程模块)。

具体操作如下:研究生登陆研究生教务系统,“个人培养计划—勾选个人培养计划中制定的选修课程—提交”。

(三)学院系统审核个人培养计划(10月21—22日

   各学院于1022对照学生的个人培养计划书,对系统中的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审核,具体操作如下:教学秘书登陆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培养管理—个人培养计划—2024—选择学生类型—点击所属学院—点击专业—点击学生姓名”,如系统中的个人培养计划和纸质版完全相符时,勾选该名学生,点击界面右上角“设置状态”,选择下拉菜单中的“学院审核通过”;如系统中的个人培养计划和纸质版不一致时,按照正确的个人培养计划书进行系统修改(右下角可以添加课程,删除课程),修改完成审核无误后,勾选该名学生,点击界面右上角“设置状态”,选择下拉菜单中的“学院审核通过”。

(四)上报个人培养计划书(10月23—24日

纸质版个人培养计划书填报完成后,单面打印,一式四份(左侧两钉装订),由研究生本人签字、导师签署意见、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于1024日下班前统一将纸质签字盖章版一式1份(纸质版按专业、研究方向、学生学号进行排序)报送至研究生院,电子版打包以学院名称进行命名(每个培养计划书以“专业名称+方向名称+学生姓名”进行命名)发送至邮箱:yjspyb2023@163.com

各学位类别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书模板见附件2。

(五)学校审核个人培养计划书(10月25—11月3日

   研究生院于10月25—11月3日期间对各学院的个人培养计划书纸质版和系统进行审核,有问题的及时向学院反馈修改意见。各学院按照反馈意见组织师生进行修改,修改后的个人培养计划书需经研究生院进行二次审核。

(六)个人培养计划书定稿、存档(1145日)

审核通过的个人培养计划书需进行存档,研究生院存档1份,学院存档1份(存档至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袋内),返给导师1份、研究生1份。

六、联系方式

人:培养工作办公室  秦老师

联系电话:86168087

电子邮箱:yjspyb2023@163.com

办公地址:教学综合楼705办公室

附件:

1.2024级研究生基本信息一览表。

2.2024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模板


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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